軟體授權合約

2012 6 26 日起生效

請在使用羅技產品或下載此軟體之前,詳細閱讀此軟體授權合約。使用羅技產品或下載此軟體,即表示您同意遵守此合約條款的規定。若您不同意此合約條款,請立即將羅技產品連同原始包裝與銷貨收據,在 30 天內 (或在您購買地點退還政策規定的時間內,以時間較長者為準) 退回。若您已透過電子方式存取軟體,請勿安裝軟體。

1. 一般規定。Logitech Europe S.A. (以下稱「羅技」) 授予 (非販售) 您僅在依照本合約條款與條件下,方得使用本合約涉及的軟體與文件 (以下統稱為「軟體」) 的權利。羅技及其授權人保留軟體的所有權,且羅技保留未明確授予您的所有權利。任何由羅技提供以取代和/或增補原始軟體的軟體更新,皆需遵守本合約條款規定,除非該更新隨附有個別授權,在此情況中則需遵守該個別授權條款規定。

2.  授權授予及限制。根據此合約條款與條件的規定,羅技授予您有限制的非專屬授權,僅在軟體為隨附於您購買之羅技產品或您使用之羅技服務的情況下,使用此軟體的一份複本。您不得且同意不得(亦不得促使他人進行)複製(除本合約明確允許之外)、反編譯、反組譯、還原工程,或嘗試衍生軟體或任何部分之原始程式碼、或建立其衍生作品、或其安裝程式,但適用法律所明確允許者除外。您可以製作一份軟體複本供備份之用,且僅能與您所購買之羅技產品或使用之羅技服務搭配使用;惟所有複本皆需包含原始軟體所含之所有著作權及其他專屬通告。本軟體不適用於核子設施、飛行器導航或通訊系統、航空管制系統、醫療設備或其他當軟體失效時可能導致死亡、人員受傷,或者對身體或環境造成嚴重損害的作業。

轉讓。您不得或同意不得(亦不得促使他人)銷售、再散發、出租、租賃、或轉授權本軟體,除非您依照下列條件,在永久轉讓使用本軟體之羅技產品的情況下,方可轉讓本軟體:(a) 該轉讓中包含您使用或持有之所有軟體更新,(b) 您未保留本軟體的完整或部分複本,包括儲存在電腦或其他儲存裝置上的複本,且 (c) 受讓者已閱讀本合約並同意接受本合約之條款與條件的約束。

4.  終止。此份合約在終止之前均屬有效。若違反本合約任何條款,您使用本軟體之權利將自動終止,無須羅技另行通知。當本合約終止時,您必須停止使用本軟體,並銷毀所持有或控制之本軟體的任何複本。無論是因任何理由而終止本合約,第 561011 12 段之條款均保持有效。

5. 擔保免責聲明。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您瞭解並同意羅技產品與服務為依照含有所有瑕疵的「現狀」提供,且不附任何明示擔保,在適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您需自行承擔使用羅技產品與服務所帶來的風險,關於品質滿意、效能、準確與成果的所有風險均由您承擔。羅技及其授權方茲聲明免除任何與羅技軟體與服務相關之所有明示、默示或法定之擔保與前提要件,包括但不限於:任何適售性、品質滿意度、特定目的之適用性、正確性、不受干擾使用權利、以及未侵害第三方權利的默示擔保和/或前提要件。羅技不保證您對羅技軟體或服務的享用不受干擾、羅技軟體或服務的功能符合您的需求、羅技軟體或服務的作業不間斷提供或不發生任何錯誤,或者羅技軟體或服務的瑕疵會獲得修正。任何羅技經銷商、代理人或員工均無權對此擔保免責聲明進行任何修改、補充和增添。某些司法轄區不允許排除默示擔保或對消費者的適用法定權利進行限制,因此以上排除條款或限制對您可能並不適用。

6.  責任限制。在適用法律不禁止之範圍內,羅技或其授權方在任何情況下,對於因銷售、授權、使用或無法使用任何羅技產品或服務,而發生的購買代替產品或服務的費用、利潤損失、資訊或資料遺失,或任何其他特別、間接或連帶或附隨的損害,均不負擔任何責任 (無論是根據契約、侵權行為或任何其他理論),即使羅技已事先獲知可能發生此類損失時亦然。在任何情況下,羅技及其授權人的所有責任總額,均以您為購買產生該責任的羅技產品或服務所支付之實際金額為限。即使上述補償無法達成其根本目的,以上限制仍然有效。由於某些司法轄區不允許排除或限制連帶或附隨損害,因此,上述限制規定對您可能並不適用。如造成人身傷害,且適用法律要求承擔相應責任,則上述限制並不適用。

7. 美國政府使用者。本軟體為 48 C.F.R. 2.101 所定義之「商業品項」,由「商用電腦軟體」與「商用電腦軟體文件」所組成,並授權美國政府使用者 (a) 僅作為商業品項使用,且 (b) 僅授予根據本合約條款與條件授予所有其他使用者的各類權利。根據美國著作權法律,保留未發佈的權利。

8.  出口法律保證。您同意不得違反包括但不限於美國、歐盟、瑞士的任何適用法律和/或取得本軟體之司法轄區的法律或法規,進行本軟體的出口或再出口。

9.  代理人和第三方購買人。如果您是代表其他人或實體取得軟體,則必須表示並擔保您有權力使希望取得軟體的一方或實體,會遵受此合約中條款與條件的規定。

10.  準據法與可分性條款。若您位於美國境內,則本合約係依美國及加州法律而擬定,且僅以美國及加州法律為準據,並無法律或原則的選擇適用問題。若您位於美國境外,則本合約僅以瑞士法律為準據。如果在任何原因下,司法轄區中的合格法庭在此合約中發現任何條款及其中任何部份無法執行時,則合約中該條款應該儘可能地執行,以使其對各方的意圖發生效力,且此合約的剩餘部份仍應完整執行並發揮效力。

11. 完整合約;準據語言。本合約構成各方之間關於軟體使用的完整協議,並取代先前或同時期關於此事項的所有瞭解、溝通或協議,無論其為書面或口頭。除非羅技以書面方式簽署同意,不得對本合約內容進行任何修正或修改。本合約內容得依當地需求進行翻譯,當合約的英文版本與任何非英文版本之間產生爭議時,概以英文版為準。

12. 開放原始碼軟體。本軟體可能包含開放原始碼元件。如有此情況時,軟體之開放原始碼部分並非根據本合約條款獲得授權,而是根據適用之開放原始碼授權條款獲得授權,包括 (但不限於)BSD 授權」、「Apache 授權」或「較少自由的 GNU 一般公眾授權 (Lesser 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統稱為「開放原始碼元件」)。如適用時,適用於此軟體的開放原始碼元件,以及相關的授權條款規定,均會在 http://opensource.logitech.com 網站上列出。您對每個開放原始碼元件的使用,皆需遵守各適用授權條款規定。您必須同意每個此類適用授權條款的規定,否則不得使用此軟體。

13. 您同意 Logicool 及其所屬機構與代理商可收集、維護、處理與使用診斷性、技術性以及相關資訊,包括但不限於關於您的 Logicool 產品、電腦、系統與應用軟體、週邊設備與其他相關裝置,此定期收集的資訊用於協助向您提供關於 Logicool 軟體的軟體更新、產品支援與其他服務(如有任何適用項目時),以及用於確認遵守本合約條款規定。在資訊無法辨識您個人身份的情況下,Logicool 可使用此資訊以加強我們的產品或為您提供服務。

此「軟體」受美國著作權法和國際公約保護。未經授權重製或散佈此軟體將受到民事和刑事制裁。

© 2013 Logicool。保留所有權利。

適用於 MAC 應用程式軟體的其他條款

如果您在任何 Mac 裝置上使用本軟體,除了上述規定外,使用本軟體尚需遵守下列條款與條件:

A.    認可事項。  此合約的條款與條件,僅為您與羅技之間的協議,而非與 Apple, Inc. (「Apple」) 之間的協議。  此外,軟體及其相關內容的責任,均由羅技獨力承擔,而非 Apple。 您同意在使用本軟體時,遵守合約之任何適用的第三方條款。您與羅技認可並同意:Apple 及 Apple 的子公司為本合約的第三方受益人,且在您接受本合約的條款與條件時,Apple 將有權利 (且將視為其已接受此權利) 以相關的第三方受益人身分,對您執行本合約。

B.    授權範圍。上文第 2 條授權授予中的條款,在此處由下列規定取代:

根據此合約條款與條件規定,羅技授予您有限的非專屬授權,僅在符合 Apple 的「Mac 應用程式商店服務條款」(http://www.apple.com/legal/itunes/us/service.html) 之使用規則的情況下,方得為配合羅技產品或服務的運作,在您擁有或使用之 Mac 產品上使用此軟體的一份複本。   您不得且同意不得(亦不得促使他人進行)複製(除本合約明確允許之外)、反編譯、反組譯、還原工程,或嘗試衍生軟體或任何部分之原始程式碼、或建立其衍生作品、或其安裝程式,但適用法律所明確允許者除外。您可以製作一份軟體複本供備份之用,且僅能與您所購買之羅技產品或使用之羅技服務搭配使用;惟所有複本皆需包含原始軟體所含之所有著作權及其他專屬通告。

C.    維護與支援。如此合約中有任何規定,或根據適用法律要求,羅技會獨力負責與此軟體相關的任何維護與支援服務。您與羅技同意,對於此軟體的任何維護與支援服務,Apple 不承擔任何責任。

D.    保固。如果此軟體不符合任何適用的保固規定,您可通知 Apple,在有適用規定時 Apple 會依照軟體的購買價格退款給您。  在適用法律許可的最大範圍內,Apple 對於此軟體不承擔任何其他保固責任,因不符合任何保固規定導致的所有其他索賠、損失、責任、損害、費用或開支,均由羅技獨力承擔。

E.     產品索賠。您與羅技同意,如因軟體或您對軟體的擁有與使用侵害第三方智慧財產權而導致第三方索賠時,羅技而非 Apple 將獨力承擔關於任何此類智慧財產權侵害索賠的調查、抗辯、和解與清償責任。

F.     智慧財產權。羅技而非 Apple,負責解決與軟體或您對軟體的擁有及使用有關的任何一般使用者或第三方索賠事項,包括但不限於:(i) 產品責任索賠;(ii) 軟體不符合任何適用法律或規章的索賠;以及 (iii) 因消費者保護法律或類似法律所產生的索賠。

G.    適法性。您聲明並保證 (i) 您並非位於美國政府禁運的國家,或並非位於美國政府所指定的「恐怖主義支援」國家;且 (ii) 您並未列名於任何美國政府的禁止或限制對象名單中。 

如有關於軟體的任何問題、投訴或索賠事項,請送交至 support@Logicool.co.jp  Logitech Europe S.A. 的地址為: EPFL - Quartier de l'Innovation, Daniel Borel Innovation Center, CH-1015 Lausanne, Switzerland